湖南省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基数是多少?快来认真看看
2022-04-25 17:15:46 来源:百度知道
湖南退休工资计发基数为每月6780元。
根据相关规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
1、2020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调整为每月6780元;
2、2020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6356.72元,下限维持3017.01元不变。
湖南省养老金计发公式如下:
1、基础养老金=退休当年湖南省养老金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基数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当年湖南省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平均缴费指数*1996年1月1日前缴费年限*1.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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