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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署起诉两位港交所前高管 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涉嫌IPO放水贪污

2020-03-25 16:59:2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再完美的制度亦不能杜绝蛀虫,加强内部监察永远在路上。

香港廉政公署(ICAC)3月25日宣布,正式起诉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开招股审查组前联席主管杨金隆,以及港交所上市顾问林楚华,两人涉嫌数家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请,贪污贿赂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涉款共915万港元。两名被告25日早上被带被往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

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杨金隆,43岁,被控两项罪名,即一项公职人员接受利益,违反《防止贿赂条例》;以及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违反普通法。

杨金隆涉嫌在2017年6月20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身为港交所上市部首次公开招股审查组联席主管,在履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失当行为的指控。

杨金隆涉嫌对港交所隐瞒或没有向港交所申报或披露,林楚华把合共915万港元的款项转账予杨金隆的妻子。

杨金隆又涉嫌于处理及审阅多项林楚华参与的首次公开招股申请时,没有申报利益冲突情况;以及没有避免参与该等首次公开招股申请的讨论及决策过程。

林楚华,60岁,港交所上市顾问,被控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其中一项贪污控罪指,杨金隆涉嫌于或大约于2017年12月21日,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林楚华接受200万港元的款项,作为倾向于或保持倾向于优待申酉控股的首次公开招股申请的诱因或报酬。

另一项贪污控罪指,林楚华涉嫌于2017年12月21日,以相同目的向杨金隆提供上述200万港元。

“再完美的制度亦不能杜绝蛀虫”

去年6月26日,香港证监会与廉政公署采取联合行动,拘捕了港交所前上市部门高管及相关人士。

据悉,杨金隆于2013年加入港交所,此前曾在德银和联昌证券工作。他在港交所管理一个由70名员工组成的团队,负责监管新上市公司申请,包括发布指引、制定政策和审核招股说明书。

该事件再度引发市场关注,港交所作为上市公司及担任监管机构双重角色的潜在利益冲突,及针对现有的上市审批制度的质疑,如由上市科及上市委员会“把关”是否足够。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此前向媒体坦言,“再完美的制度亦不能杜绝蛀虫,一旦发现烂苹果会毫不犹疑清除掉,而加强内部监察’永远在路上’。”

根据目前香港上市机制, 港交所是上市审批的前线监管机构,所有新股申请需向港交所提交。保荐人代上市申请人递交上市申请(俗称A1)后,由上市科审阅,再由上市委员会进行上市聆讯决定是否批准上市,上市科人员亦会在聆讯中解释通过理由。 上市委员会由独立人士组成,就上市申请提供独立意见及批核。上市申请亦会在证监会进行双重存档。

关键词: 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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