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中葡股份股权质押式回购纠纷 申万宏源起诉中信国安 双方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2020-02-12 16:19:31 来源:资本邦
导语申万宏源(000166.SZ)披露两个重要诉讼,分别是申万宏源证券诉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申万宏源证券诉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12月19日,资本邦获悉,申万宏源(000166.SZ)披露两个重要诉讼,分别是申万宏源证券诉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申万宏源证券诉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案。
其中,2018年3月,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与被告一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以下统称为《协议》),约定由原告作为融出方,被告一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融入方,双方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依据《协议》的约定,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以其共计125,523,000股沪市股票“中葡股份”(证券代码:600084)作为质押标的股票,向原告融入合计人民币4亿元的资金。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与原告签署了《保证合同》,对《协议》项下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8年10月11日,因“中葡股份”股票收盘价跌至3.5元/股,导致《协议》项下履约保障比例已低于约定的最低履约保障比例。被告一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未依约履行提升履约保障比例至约定值以上的义务,且未能如期足额支付到期利息及质押股票被司法冻结,已构成《协议》项下的违约事项,应当依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亦未按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担保责任。截止目前,经部分平仓减持,原告仍对被告一持有的117,452,700股沪市股票“中葡股份”股票依法享有质权。
另一起诉讼案中,2018年4月,原告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与被告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2018年4月至10月,双方签署了合计5份《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以下统称为《协议》),约定由申万宏源证券作为融出方,被告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融入方,双方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依据《协议》的约定,被告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143,050,000股沪市股票“中葡股份”(证券代码:600084)作为质押标的股票,向原告申万宏源证券融入了合计4.6亿元资金。后被告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合计向原告补充质押“中葡股份”股票72,400,000股。
2018年10月18日,因“中葡股份”股票收盘价跌至3元/股,导致《协议》项下履约保障比例已低于约定的最低履约保障比例,被告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未依约履行提升履约保障比例至约定值以上,且未能如期足额支付到期利息及质押股票被司法冻结,已构成《协议》项下的违约事项,应当依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关键词: 中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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