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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金宝变脸记 日金宝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样的秘密?

2019-12-11 14:33:49 来源:中国经营报

姑且不论能源资源产品是否适合如此收储,泛亚库存只进不出的收储模式已然令人咋舌。

连日来,《中国经营报》派出多路记者,试图逐一还原泛亚的秘密。

一夜之间,日金宝不能再出金了——这个曾经在泛亚销售火爆的理财产品,被指在全国席卷了22万多名投资者的400多亿元资金。

那么,究竟什么是日金宝,日金宝又是如何从一个理财产品跳转成为一个交易产品?是否如投资者所言——日金宝只是一个泛亚进行非法集资的噱头?

对此,《中国经营报》记者赶往泛亚昆明总部实地采访。但遗憾的是,泛亚只允许记者会见了什么问题也无法回答的品牌部工作人员祁娜。

采访期间,记者偶遇泛亚一位张姓副总,当记者表明身份、提出问题之后,该副总断然表示“不接受采访”,随后匆匆离开。

日金宝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样的秘密?

“理财产品”日金宝

“我们一直认为日金宝是一个具有稳定收益,没有任何风险的理财产品”。多名泛亚投资者向本报记者表示,泛亚经销商从一开始就向投资介绍,日金宝就是一个年收益可以达到13%的高收益理财产品,对于风险在前期的宣传中从来都没有提及过。

自称为全球最大的稀有金属交易所,承担着国家战略储备稀有金属任务的泛亚曾经在媒体上也对日金宝做出解释,称日金宝为一款资金受托产品。

其原理为:购货方预定货物,支付货物押金。交易所实行全款全货制度,购货方在预定货物时,需要委托资金受托方垫付全部货款,并为委托方代持货物。并且,购货委托方需要给资金受托方支付受托日金进行资金垫付补偿,因此将资金受托业务称为“日金宝”。即买方在不提货期间要支付货物一定的存储费用和资金占用费用给出资的投资者。

泛亚成立之初的“泛亚收益模式介绍”显示,泛亚刚开始推出了三种交易模式,第一种为保证金20%的订金交易,属于投资,类似于炒期货,5倍杠杠,T+0,双向交易,高风险、高收益;第二种叫货物抵押融资,也叫受托,主要赚取的是交易滞纳金,不参与价格波动,固定收益,无风险;第三种叫全额预订。

上述三种交易方式,大多数投资者都选择了第二种。泛亚投资人士李民(化名)表示,因为第二种交易方式明确表示具有固定收益,无风险,不参与价格波动,这也是泛亚经销商向投资者极力推荐的日金宝产品。

根据泛亚对第二种受托业务的解释:因为市场上大多数人在投机,只用20%订金交易,不付全款提货,所以厂家的货就卖不出去,为了公平起见,交易所规定,凡是定了买入合同(多单)又不提货的投机客,就要每天向企业支付千分之五的交收滞纳金,但是企业的目的是为了卖出货物回笼货款,不是为了每天赚取这千分之五,所以交易所就组织银行和民间资金为企业融资,称为受托方。

至于受托方、交易所如何盈利以及分成比例,该泛亚收益模式也做了介绍:企业可以将货物仓单和卖出合同抵押给受托方(投资者),然后收回全款,退出交易。投机客的交收滞纳金就不用再给企业了,而是交给受托方,这就是受托方的利润、垫资,然后代收滞纳金;因为卖货合同在投机客手里,所以投机客承担上涨下跌的收益和亏损,跟受托方没有关系,只要投机客不提货就需要支付滞纳金,每天5‰,交易所扣千分之1.25管理费,受托方则净赚3.75‰,年化收益率就是13.68%。

从上述收益模式可见,这种被称为受托的日金宝理财产品,的确可以稳赚不赔。然而,最终的结果却是受托方无法出金,转而变成投机客只能兑现对应的货物。

日金宝“变脸”

泛亚的收益模式介绍中,附加了一份泛亚受托业务与银行、债券等收益的比对表。

该对比表按照100万元的资金为例,泛亚受托业务的日收益率为千分之3.75,日收益金额为3750元;同数额资金在银行的活期存款收益每天却仅为13.7元,二者相差270倍。

显然,正是暴利诱惑,投资者选择了泛亚力推的日金宝业务。

然而随着日金宝的销售火爆以及资金盘不断增大,泛亚开始向投资者下发风险告知书。

另一方面,由于时间不同,泛亚下发给投资者的风险告知书也存在显著差异。本报记者获得的两份泛亚的风险告知书就存在此问题。

第一份风险告知书(2014年之前由泛亚所签发)的第四点显示,在某些市场情况下,投资者可能难以或无法将持有货物卖出,或者无法购买到相应货物,例如投资者参与交易的货物价格达到涨跌停板时,投资者持有的货物可能无法买到相应的货物,出现类似情况时,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将由投资者承担。

按照这份说明,显然受托业务是有风险的。那么投资者为什么还要继续?

对此,李民表示,此前泛亚在收益模式中明确表示,受托方并不参与价格波动,承担此风险的仅为投机客。另外,负责对接的销售经理也表示,这种风险与受托方无关,只是投机客承担。然而,“谁是投机客只有泛亚自己知道,目前的结果是所有受托方正在向投机客转变”。一位期货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

一位来自天津的泛亚投资者向记者表示,通过泛亚经销商,她购买了日金宝,按照经销商的说法,日金宝只是一种理财产品,具有稳定收益,年化收益可达到13.68%;但在购买之后,泛亚的经销商给了她一个账户,告诉可以在泛亚的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泛亚的产品,至于资金如何对应电子盘的相关产品,自己完全不知道,但是那时候可以交易,随时也能出金。

接受记者采访的投资者们均表示,自己买的是理财产品日金宝,但是都可以在泛亚的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

对此,上述期货业人士表示,也就是说,日金宝的投资者不仅仅是受托方,同时也构成了泛亚合同中描述的投机客。至于这种身份是如何转换的,很多投资者都说不清楚。

但记者发现,在上述泛亚的第一种风险告知书中的第十九条中有所提及,称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相关规则发生变化,泛亚依照上述约定变化直接变更本协议与相关部分的条款,并且规定变更或补充条款优先使用。但是,也备述了变更与补充协议生效之前,投资者有权与泛亚进行协商。

然而,在泛亚于2015年2月签发的第二份风险告知书中,不仅没有了“协议变更与补充生效之前,投资者有权与泛亚进行协商”的内容,还追加了部分条款,其中第六条现货委托业务中表示,投资者作为委托方,未在180个自然日(节假日顺延)内终止委托关系,依照交易规则,投资者的委托资产将被代为处置,由此产生的损失将由投资者全部承担,且该损失有可能超过投资者最初的投资。

也就是说,日金宝投资者最初投资的理财产品,正在逐步变成资产,而这种资产如果未在180个自然日内终止委托,依照规则,投资者的资产将由泛亚代为处置,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不仅仅可能会血本无归,有可能还会超出投资者最初的投资。

问题是,谁赋予了泛亚如此变脸的权力?(王金龙、吴清)

关键词: 日金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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