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乐星2019年半年度10派1元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19-11-19 14:09:09 来源:中财网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10月21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9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予
以了披露。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保持一致。(公
司股东大会通过的2019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93,765,944股扣
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192,095,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5股。截至2019年8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193,765,944股,公司回购专户
持股数为1,670,800股,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192,095,144
股。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
份后的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由于公司正在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上市公司回购的本公司股票。若股权登记日前
回购专户的股份已全部完成向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过户工作,则股权登记日本
次权益分配方案的股本基数为公司总股本193,765,944股。)
.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0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1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11月14日。
3、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分红派息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3,765,944股扣
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公司回购专户全部持股已
经于2019年9月26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故本次
利润分配的基数为公司总股本193,765,944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93,765,944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90,648,91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0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11
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10月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9年11月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
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
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
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11月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关键词: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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